1.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
"裕镇机工产业(株)"(以下称"裕镇机工产业主页")为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,不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用途。
① 收集项目:姓名或公司名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、电子邮件、访问请求地址
② 收集目的:提供对客户的服务时的本人识别·认证,物品或服务的供给·配送等
2. 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有期间
① "裕镇机工产业主页"在从信息主体收集个人信息时,在获得同意的个人信息保有·利用期间或法令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有·利用期间内处理·保有个人信息。
② 具体个人信息处理及保有期间如下:
- 客户加入及管理:至服务利用合同或会员加入解除时,但债权·债务关系残存时,至相应债权·债务关系清算时
- 电子商务合同·申请撤回、货款支付、财货等供给记录:5年
3. 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
"裕镇机工产业主页"除另行同意、法律特别规定等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的情况外,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
4.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变更
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施行日起适用,如有依法令及方针的变更内容增加、删除及订正,将从变更事项施行7日前通过公告事项告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