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
"裕镇机工产业(株)"为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,不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用途。
① 收集项目:姓名或公司名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、电子邮件、访问请求地址
② 收集目的:提供对客户的服务时的本人识别·认证,物品或服务的供给·配送等
2. 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有期间
在获得同意的个人信息保有·利用期间或法令规定的期间内处理·保有个人信息。
- 客户加入及管理:至服务利用合同解除时
- 电子商务合同·货款支付记录:5年
3. 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
除另行同意、法律特别规定等情况外,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
4.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变更
本方针自施行日起适用,如有变更将提前7日通过公告告知。